飛機因機況原因被禁飛,航空公司應承擔游客損失。昨(19)日,省旅游局轉發國家旅游局第4號旅游警示,游客滯留境外,組團社應積極協助。
據了解,今年8月9日,泰國都市航空公司(CityAirways)由普吉飛香港的E8256航班,因機況原因被泰國航空管理當局禁止起飛,造成9日、10日、11日準備赴香港的近300名中國游客滯留普吉島。經中國駐泰國領事人員協調,泰國都市航空公司向滯留游客提供了飲水、餐食及住宿。到12日,已有部分游客自行購票回來,13日,普吉府旅游體育局協調安排滯留游客226人分兩批赴曼谷,被安排分批回來,費用由都市航空公司承擔。
經了解,泰國都市航空公司(CityAirways)是一家小型航空公司,主要經營廉價航空業務,抗風險能力較弱。
對此,國家旅游局警示,游客滯留境外,組團社應積極協助解決。組團社組織和安排旅游活動,應當按照包價旅游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遇特殊問題不可推卸責任,應積極協助處理。組團社委派的領隊應具有相應的語言能力和旅游從業經歷,積極做好溝通協調工作,盡力維護旅游者合法權益。
按照《旅游法》規定,旅行社組織旅游活動應當向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航空公司是旅游活動中的主要供應商,旅行社應充分考量其資質、經營狀況及抗風險能力。如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將依照《旅游法》第九十七條對旅行社做出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