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單可作為國際客票報銷憑證使用
日前從民航局清算中心、中國航信等相關部門獲悉,從2013年1月1日起,國際客票行程單將在全國正式推廣使用,同時廢止了以前使用的各地印制的國際客票專用發票。業內專家表示,此舉不僅將解決長期以來國際客票報銷憑證不統一的問題,而且還將便于客票銷售單位優化內部管理、提高運營效率。
目前,行程單已經可以作為國內客票的報銷憑證。
“三聯單”帶來的那些麻煩事兒
2000年,中國民航第一張電子客票出現時,由于順應了信息化社會的市場需求,一出現就成為一場新潮流,電子客票取代紙質機票席卷了國內各航空公司。
伴隨電子客票一起出現的,還有《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它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具有稅務發票屬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納入稅務機關發票管理,是旅客購買國內航空運輸電子客票的付款及報銷的憑證。
與國內電子客票不同,國際電子客票并不是用行程單作為報銷憑證,而是依然采用過去的“三聯單”來作為專用發票報銷。記者從查閱相關資料后得知,國家稅務總局于1995年在《關于印發式樣的通知》中明確規定,《國際航空旅客運輸專用發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集中統一印制,由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實施歸口管理,統一領購發售。購票單位或個人在報銷機票時,須同時出具專用發票和機票,并按專用發票金額申請報銷。
由于國際電子客票專用發票由各地相關部門分別管理,因此就存在發票價格不統一的情況,從0.2元到0.4元不等。除此之外,鴛鴦票(“三聯單”的報銷聯和底聯不一致)的問題也時常出現,給國際電子客票報銷帶來了不少麻煩。
記者了解到,截止目前,除北京、上海、廣東等部分省市外,多數地區的稅務部門已不再集中統一印制《國際航空旅客運輸專用發票》,采取的替代方式和管理要求各異,多數管理局專用發票的管理權限被收回,航空公司、代理企業領購發票存在諸多障礙,由報銷憑證引起的旅客投訴時有發生,亟需對國際客票報銷憑證進行統一管理。
于是,經與國家稅務總局多次協調研究,民航局清算中心、中國航信等單位開始對《國際航空旅客運輸專用發票》逐步進行系統改造。
《國際航空旅客運輸專用發票》廢止
今年4月,民航局清算中心擬定了《關于國際客票報銷憑證并入管理有關問題的方案》,對國際客票報銷憑證的背景和現狀進行了分析,并對國際客票報銷憑證并入《行程單》管理的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實施時間等進行了相應的擬定。
時隔不久,在進行深度調研、充分征求各客票銷售單位的意見之后,國家稅務總局與民航局8月聯合發布了《關于國際客票使用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中規定,《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以下簡稱《行程單》)作為我國境內注冊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和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銷售國際電子客票的付款憑證或報銷憑證,兼有行程提示的作用;國際航空客票銷售部門在境內銷售國際航空客票時,應通過中國民用航空局許可的機票分銷系統,按照實收金額使用統一的打印軟件向旅客開具《行程單》,國際航空客票銷售部門之間不得轉讓、代打《行程單》;《行程單》同時作為國內、國際客票的報銷憑證,其印制、領購、發放、保管、撤銷以及監督檢查等工作按照《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管理辦法(暫行)》相關規定執行;《行程單》嚴禁攜帶出境使用,國內具備國際航線運營資質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的境外派出機構在出售國際航空客票時,應遵循所有國的法律制度向旅客出具付款憑證;《行程單》作為國際客票報銷憑證,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屆時,《國際航空旅客運輸專用發票》停止開具。
《通知》發布后,負責開發打印軟件修改和升級工作的中國航信用幾個月的時間完成了國際客票《行程單》打印軟件、驗真系統以及行程單管理信息系統的升級修改、測試和試運行工作,以及相關管理政策的宣貫工作以及系統升級后的培訓工作。
待所有工作準備就緒,民航局清算中心行程單業務組近日向各航空公司、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發出通知,明確行程單可以同時作為國內、國際客票通用的報銷憑證,各銷售企業將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在中國航信的出票系統里使用國際票打印功能。
實現國際客票報銷憑證統一化
從2006年電子客票行程單投產, 建立了統一的行程單打印系統開始,到即將推行的國際客票行程單,短短7年間,電子客票經歷了誕生--規范化--發展--中文化--國際化這樣一個過程,而這一過程無論是對于客票銷售單位還是對于旅客自身來說,都意味著更加規范、更加便捷。
那么,此次行程單可以作為國際客票報銷憑證使用,這又意味著什么?中國航信全球分銷業務部業務經理歐陽菁在采訪中告訴記者,對于旅客來講最大的好處就是實現了報銷憑證統一化,避免了過去由于報銷憑證不統一而在機票報銷過程中出現的一系列問題。另外,由于國際客票報銷憑證納入行程單管理信息系統統一進行管理,相關數據被全部輸入在民航的系統里,旅客可以隨時撥打400開頭的驗真電話或登錄中國航信的官方網站,通過驗真通道輸入行程單號來進行驗真,這大大改善了此前行程單驗真沒有全國統一平臺,仍需各地方的地稅來查驗的不方便情況,為旅客提供了便捷的系統驗真服務。
而對于客票銷售單位來說,推行國際客票行程單能夠通過系統打印減少手開票據環節,操作起來更加方便,系統提供的數據也便于單位內部改善管理,提高效率。值得注意的是,國際行程單打印技術兼容國內行程單打印技術,因而代理人開始從事國際行程單打印工作并不需要新增設備,使用原有的打印機即可。
出票房可根據實際機票銷售價手動修改
記者從中國航信了解到,在國家稅務總局和民航局的共同推動下,中國航信還將國際客票行程單打印系統做了相關功能的適當改進。主要包括:國際行程單僅支持中國航協認證的加入BSP銷售的一類客運代理企業使用;國際行程單支持客票銷售單位根據實際銷售價進行打印,打印的價格可用于后續驗真操作;退廢電子票操作可以自動關聯作廢相應的行程單;支持作廢空白行程單;機票銷售代理人僅能打印本單位出票的國機票行程單;標注出國際行程單票面與國內行程單票面的區別等。
在上述多處改進中,歐陽菁特別對“國際行程單支持客票銷售單位根據實際銷售價進行打印”進行了說明。據了解,由于國內客票采取的是明折明扣方式,因此客票銷售單位在為旅客購票時,行程單上顯示的價格由系統自動生成。但國際客票的銷售方式卻不是這樣,按照國際機票銷售慣例,最后售出的實際價格應是在機票凈價的基礎上加上代理人服務費,而這服務費沒有固定標準,因此最終價格無法統一確定。針對這種情況,中國航信相關研發部門經過多次調研、論證,最終確定了一套系統,系統會根據訂票當時的國際機票運價規則給出一個接近票價的提示價格,出票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手動進行適當修改。
“一些人對該系統的這一改進表示疑惑,認為這是明顯支持造假,實則不然。”歐陽菁說,此前使用國際客票“三聯單”作為報銷憑證時,最終售出的機票價格完全是出票方手動輸入,后期檢索也沒有依據可查。但此次改進后的系統會給出一個提示價格可供參考,而且還可以根據行程單號來查詢實際機票價格,為今后的檢索工作留有余地。“國家稅務總局和民航局財務司最終也認可了這種方式。當然,該系統還有很多可以改進的地方,我們一直在為能夠提供給旅客和客戶更便捷的服務而努力。”歐陽菁如是說。
(責任編輯:王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