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費者反映,在某商超購買的冷鮮豬肉實為數月前屠宰的,疑似冷凍肉解凍后冒充冷鮮肉售賣。事件曝光后,不少消費者對冷鮮肉和冷凍肉的界定產生疑惑,二者究竟有何區別?
從定義上看,冷鮮肉與冷凍肉的本質區別在于肉品中心溫度及加工工藝不同。根據現行標準《肉與肉制品術語》(GB/T 19480—2009),冷卻肉(又稱冷鮮肉)是指在低于0℃環境下,將肉中心溫度降至0℃至4℃,且不產生冰結晶的肉;而冷凍肉則指在低于-23℃環境下,將肉中心溫度降至-15℃及以下的肉。
值得注意的是,該標準將于今年9月1日廢止。記者查詢發現,新標準對冷鮮肉和冷凍肉的定義進行了修改與補充,尤其新增了對貯運和儲存環節的溫度要求。其中,冷鮮肉的新定義中增加了“在貯運過程中始終保持在0℃至4℃”;而冷凍肉則要求在低于-28℃環境下,比現行標準低了5℃,并在定義中新增“在-18℃以下的環境中儲存”的要求。
溫度不同,營養與口感是否存在差異?科信食品與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主任鐘凱表示,冷鮮肉和冷凍肉在營養價值上的差別并不大。不過從口感上說,冷鮮肉略勝一籌,肉質會更嫩,但差異有限,比如制作成紅燒肉,兩者無明顯區別。
市場上的冷鮮肉,價格普遍要高于冷凍肉,這是為什么?鐘凱表示,一方面,冷鮮肉的保質期較短,導致成本較高;另一方面,冷凍肉有儲備肉等其他因素平抑價格。
根據《冷卻肉加工技術要求》(GB/T 40464—2021),解凍后的畜禽肉產品不得標示或聲稱為“冷卻肉”或“冷鮮肉”。然而,受利益驅動,仍有商家違規將冷凍肉解凍后冒充冷鮮肉銷售。如何對此類“凍化鮮”行為進行有效監管?鐘凱認為,應強化過程監管,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僅依靠上市后的檢測或檢查手段難以有效發現此類問題。
消費者在購買時有沒有辦法辨別冷鮮肉與“凍化鮮”?鐘凱表示,普通消費者難以精準區分二者,需要通過構建公平、合理的市場競爭環境與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來保護消費者權益。“應要求企業如實標注產品屬性,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對于虛假標注、誤導消費者的行為,要依法嚴厲處罰?!辩妱P說。(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中國經濟網記者 朱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