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維維股份”,600300.SH)披露的2025年報顯示,其營業收入從2020年的47.99億元一路下滑至2025年的33.49億元,連續6年下滑,累計降幅超30%;2025年歸母凈利潤也比2024年下降了18.63%。《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在業績承壓的同時,維維股份還存在信披違規不斷等隱憂。維維股份因連續三年(2022至2024年)9份定期報告中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披露不準確被監管警示。
營收連降六年 主業持續承壓
公開資料顯示,維維股份主要從事豆奶粉、動植物蛋白飲料、乳品、茶葉等系列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以及糧食收購、倉儲、貿易、加工業務。
公司發布的2025年報顯示,當期實現營收33.49億元,同比減少8.42%;實現歸母凈利潤3.35億元,同比減少18.63%;實現扣非歸母凈利潤3.09億元,同比減少7.80%。
值得投資者關注的是,維維股份的營收已連續下滑六年。在年報中,維維股份解釋稱,公司2025年進一步推進產品結構、渠道體系、產業布局系統性優化,受部分業務有序收縮調整影響,一定程度上導致營收數據出現小幅調整。加上2024年度利潤基數包含部分資產處置收益,致使歸母凈利潤出現階段性小幅調整。
分產品來看,維維股份2025年主營產品的營收與銷量均呈逐年下滑趨勢。其中,占營收近五成的固體沖調飲料(豆奶粉、豆漿粉等)為其第一大業務,2023-2025年的營收分別為19.69億元、19.09億元、18.03億元,對應銷量分別為10.34萬噸、9.87萬噸、9.31萬噸;同期,動植物蛋白飲料(牛奶、鮮奶等)業務分別實現營收4.37億元、3.87億元、3.41億元,銷量分別為7.75萬噸、8.07萬噸、8.06萬噸。
從主營業務分銷售模式來看,維維股份有經銷商、直營和服務三種模式,經銷商是主要銷售渠道。記者研讀歷年財報發現,2023-2025年,維維股份主營業務的經銷商銷售模式的營收分別為37.90億元、33.94億元、30.55億元,連續三年下滑,同比分別下降5.99%、10.46%、12.08%。
值得肯定的是,維維股份近年來大力發展線上業務,增速亮眼。受益于線上業務發力,其直營渠道2025年實現營業收入2.07億元,比2024年大增121.16%。不過,業內人士分析認為,維維股份直營渠道短時間內尚難以彌補其傳統渠道的業績缺口。
此外,維維股份還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費用壓力。財報顯示,2023-2025年,維維股份的銷售費用分別為2.45億元、2.29億元、2.51億元,三年累計超7億元。其中,2025年銷售費用逆勢回升,公司對此解釋稱“主要系促銷費增加3439.40萬元、職工薪酬減少1046.03萬元”。綜合來看,2025年,維維股份期間費用率達14.29%,同比上升1.81個百分點。行業人士認為,在營收凈利下滑同時銷售費用逆勢增長,反映出維維股份促銷投入或未能有效拉動業績增長,包括銷售費用在內的期間費用的上行反而侵蝕了部分利潤。
9份財報信披違規 被采取責令改正等措施
業績下滑的同時,維維股份還因信息披露違規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簡稱“江蘇監管局”)的《關于對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任冬、趙惠卿、趙昌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江蘇證監局指出,經查,維維股份2022年至2024年內對于部分糧油貿易業務收入確認適用總額法、凈額法的方法不恰當,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三十四條規定,導致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一季報、半年報和三季報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披露不準確。相關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披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司董事長任冬、總經理趙惠卿、財務總監趙昌磊未能勤勉盡責,違反了《信披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鑒于上述行為,江蘇監管局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決定對維維股份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任冬、趙惠卿、趙昌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監管部門還要求維維股份高度重視上述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整改,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財務核算水平和規范運作意識,杜絕此類違規行為再次發生,限期報送書面整改報告。
與此同時,上交所也因上述問題對維維股份及其時任董事長任冬、總經理趙惠卿、財務總監趙昌磊予以監管警示。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指出,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維維股份及公司董事、高管應采取有效措施對相關違規行為進行整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規范運作中存在的合規隱患進行深入排查,制定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切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水平,切實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生,并保證公司按規則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記者注意到,維維股份已針對涉及的前期會計差錯事項進行了更正,并表示公司及相關人員高度重視上述問題,將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落實《企業會計準則》等有關規定,進一步提高財務核算水平和規范運作意識,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值得投資者注意的是,這并非維維股份首次因信息披露違規被監管部門采取措施。2023年3月,江蘇證監局對維維股份董秘于航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早在2022年8月,維維股份與徐州市新盛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國聯通寶資本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共同投資成立的產業投資基金徐州維維盛通新消費投資基金(有限合伙),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備案,但未按規定在該基金完成備案登記時披露此項重要進展,違反了《信披辦法》相關規定。作為維維股份信息披露事務的直接負責人,于航航對此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更早的2020年7月,江蘇證監局還對維維股份及其原控股股東作出了行政處罰。維維股份因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及資金占用事項,構成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警告并處50萬元罰款。
業內人士分析指出,作為“中國A股豆奶大王”,維維股份的品牌美譽度一直較高。但因業績下滑、信披違規等問題,如何加快高質量發展、強化內控管理,已成為擺在維維股份管理層面前重要的課題。針對維維股份存在的業績下滑等問題,《經濟參考報》記者致電致函維維股份采訪,但截至發稿時未有回復。針對相關問題,記者將繼續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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