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中醫藥公有屬性與現代專利私有屬性之間的矛盾,如何調和?這涉及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的一個痛點。
4月23日,2026年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期間,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公開審理兩起涉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案:一是“冬蟲夏草”基因專利侵權案,爭議直指基因序列專利保護范圍是否涵蓋傳統工藝產品;二是“水蛭中藥飲片”標準專利侵權案,揭示了中醫藥企業“依標生產卻涉侵權”的制度困境。
“中醫藥事業發展進入黃金時期。兩起案件反映了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兩大難題:一是現代基因專利與中藥傳統知識的權利邊界模糊、規則沖突;二是地方中醫藥標準制定與專利保護的銜接不暢。”河北省唐山市中醫院院長張軍評價道。
簡單套用現代醫藥知識產權規則,無法適配中醫藥傳承創新規律。既然如此,司法該如何為中醫藥傳承創新保駕護航?
在當天舉行的中醫藥傳承創新與現代知識產權保護主題座談會上,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邀請十多位專家學者“把脈開方”,為構建適配中醫藥自身規律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言獻策。
河南中醫藥大學省重點實驗室主任司富春認為,中醫藥原始創新投入大、周期長,唯有大幅提高侵權代價,才能讓真創新得到真保護,同時要加強部門聯動,推動構建全鏈條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格局。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三醫院院長助理陳瑋強調,中醫藥是歷代醫家的集體智慧結晶,必須厘清傳統公有知識與私有專利的界限,健全標準制定全流程專利排查機制。張軍建議,統一中醫藥國家標準、破除地方保護,實現行政監管與司法保護的高效協同。
來自高校、科研機構的專家提出,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不能照搬現代醫學規則,需立足配伍、組方、炮制等中醫藥自身特點,完善技術事實查明與侵權判定機制。來自行政部門的與會代表分享了利好消息:《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條例》已列入國務院立法計劃,將與專利法形成分層銜接、適配中醫藥的協同保護體系,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也將完善中醫藥專利鏈接、中醫藥標準專利披露等配套機制。
座談會上,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郃中林介紹了法庭成立七年來整體工作成效。他提到,知識產權法庭高度重視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在研究層面,完成中藥品種權保護調研報告、中藥古方知識產權保護課題研究,參與制定加強中醫藥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完善專利審查規則與侵權判定標準;在實踐層面,依法審理涉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案件,以精細化、可操作的裁判規則為中醫藥創新提供穩定預期;構建多元事實查明機制,引入技術調查官、技術鑒定人員、技術咨詢專家參與,強化跨部門協同。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將通過司法裁判進一步明晰有關中藥生產企業的行為邊界,推動完善中藥標準化過程中專利信息披露制度,并會同有關部門深化司法與行政全鏈條協同保護,統一裁判尺度。(科技日報北京4月23日電 記者 代小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