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費者王先生在理發店使用預付卡時遭遇“節假日系統升級暫停服務”及臨時漲價問題,經上海市浦東新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解,商家退還多收費用并恢復會員卡正常使用。
據消費者王先生反映,其在某理發店辦理了會員卡,卡內余額400余元,剪發享會員價29元。日前,王先生在該店理發結束后被店員告知,節假日期間會員系統升級、暫停服務,要求王先生支付現金并按非會員價59元結算。王先生認為辦卡時并未約定節假日期間不能使用會員卡,臨時漲價也不合理,于是向浦東新區消保委投訴,要求退還多收費用。
浦東新區消保委受理投訴后,與王先生進一步核實情況。王先生表示,辦卡時簽訂的會員協議中并無節假日期間暫停使用會員卡的約定,商家僅在收銀臺張貼了一張臨時手寫的漲價通知。經調查,該店會員協議為格式合同,并未涉及節假日期間的特別約定。
浦東新區消保委工作人員向經營者指出,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方可變更合同。理發店利用節假日消費高峰,單方面暫停會員卡使用、臨時加價,屬于變更合同條款,須經消費者認可方能生效。經營者未與消費者協商,擅自變更約定,已構成違約。經多次溝通協商,經營者同意退還相關費用,王先生也能正常使用會員卡了。
(責任編輯:王惠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