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回老家,碰到一位在高校任教的同學。聊起工作,對方忍不住“倒起苦水”:按照學校要求,參評副高得“攢夠”4500分,“一篇一區SCI論文算1000分,壓力山大”。
類似的煩惱,記者近年來在一線采訪時常聽到。沒有論文到底能不能評職稱、獎項不夠是不是代表能力不行……多年來,這些問題始終困擾著廣大科技工作者,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急功近利、浮躁浮夸等不良風氣,滋生了很多學術不端行為。
完善科技人才評價機制,近年來一系列改革舉措陸續出臺。2018年,中辦、國辦先后印發《關于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2022年,科技部等8部門印發《關于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在6個地方和21家高校院所試點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持續推進科技人才評價改革,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與廣大科技人才的訴求相比,與新形勢新要求相比,指標單一化、標準定量化、結果功利化等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影響著科研人員創新的積極性和創新效能。
人才評價體系具有“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是人才發展的基礎性制度,對充分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至關重要。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完善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評價體系”,切中肯綮,為科技人才評價改革指明了方向。
進一步營造良好的科研生態,需要破立并舉、久久為功。一段時間以來,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的“四唯”標準,幾乎主導了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并逐漸異化為束縛創新的隱形“枷鎖”。隨著相關改革縱深推進,如今“四唯”現象有所改觀,但破得還不徹底。比如,有些單位仍以期刊分區來評價論文,本質上仍是“唯論文”。對此,各地各單位要摒棄“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懶政”思維,進一步加大破“四唯”的決心和力度。
破不是目的。破了之后,立什么?這是科技評價制度改革進一步走深走實的關鍵。“立新標”,核心是要遵循科技創新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完善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評價體系。換句話說,評價一名科研人員,不能只看他發了多少篇論文、拿了多少獎項、有多少“帽子”,更要看他解決了什么科學問題、攻克了什么關鍵核心技術、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作出了什么突出貢獻。
當然,科技人才評價改革是個復雜的系統工程,現實中“新標”怎么立得住、推得開,還要兼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比如,針對不同學科、研究領域以及創新鏈不同環節的科技人才,應加快構建更加精細、長效化的分類分層人才評價體系。再如,同行評價也有“面子”“圈子”問題,亟需配套出臺相關實施細則,明確遴選標準、回避原則、評分指標等。
創新之道,唯在得人。我們期待破立并舉,更多有真才實學的科技人才脫穎而出,在科技創新的廣闊舞臺上盡展其才,為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匯聚磅礴偉力。(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沈 慧)
(責任編輯:王炬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