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知識產權制度,對于促進中醫藥繼承創新發展意義重大。”全國政協常委、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何志敏今年的提案專門關注了完善中國特色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在何志敏看來,當前的專利、商標、地理標志、商業秘密等制度,對于保護中醫藥知識產權方面存在一些不適應,需要創新中醫藥專利審查規則,加強商標品牌培育和維權,擴大道地藥材地理標志保護品種,建立中醫藥保護品種等制度設計,進一步加強中醫藥和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間的協調聯動。
何志敏認為,我國當前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中的主要問題有:目前,我國涉及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的形式包括專利、商業秘密等法律制度和行政保護措施(新藥、中藥品種),這些保護形式間缺乏有機銜接,中醫藥管理和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間的聯動機制還需健全,保護和激勵中醫藥創新的力度還需加強,成效有待提升。
在商標保護方面,一些知名中醫藥企業的商標在海外被搶注十分普遍。
在道地藥材地理標志保護方面,目前我國對藥材的品質、臨床療效等還缺乏客觀、準確的國家級標準,道地藥材的評價體系尚不健全,種質資源建設總體規劃和布局欠缺,產業發展有待提升。
為此,何志敏建議,國家中醫藥管理部門和國家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深入研究中醫藥產業發展對知識產權制度的需求,通過創新制度設計、完善法律法規、強化規范引導等多措并舉,形成中國特色的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創新中醫藥專利保護制度規則,護航我國中醫藥創新。加強中醫藥管理和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聯動,建立知識產權特別審查和保護名錄,在知識產權執法和中醫藥管理中予以重點保護,推動建立中醫藥專利保護期延長制度。結合中醫藥領域的特點及特殊保護需求,制定中醫藥專利審查規則,并通過國際合作推動更多國家和地區認可和適用。
加強道地中藥材地理標志保護,保障藥材質量和資源效益。加強道地藥材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加快道地藥材和食藥兩用產品的標準制修訂。規范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核準,引導企業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和管理規范要求進行生產加工。開展地理標志保護專項行動,凈化道地藥材市場環境。
建立基于傳統知識和商業秘密保護的中醫藥品種登記制度,適用保密規則建立特殊保護措施,并與專利、商標、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保護規則有機銜接,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堅決打擊侵權行為,普遍建立5倍懲罰性賠償制度,營造有利于中醫藥創新發展的優良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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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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