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舉辦的第五屆全民閱讀大會上,人工智能時代紙媒生存發展、培養閱讀文學著作習慣成為很多人關切的議題。近兩年,人工智能加速介入人類社會,文學藝術生產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短視頻崛起,人們注意力日益碎片化,讀者甚至不能對長時段圖像內容保持耐心,更遑論文字閱讀。文學創作,正在成為數智時代的“手工藝”,專業作家們似乎正成為邊緣化的“手工藝人”。面對困境,有人沮喪,有人堅守,有人選擇擁抱算法,有人則在探索新的可能性路徑。在我看來,問題的關鍵,不在“紙媒消亡預示文學趨于死亡”的悲觀論斷,而在于如何在“既成事實”的新智媒介時代,“有效”保護文學的存續。
古登堡印刷工業代替手工書寫的時代轉折之際,人類有過“文學衰落”的恐慌。事實證明,只要人類存在,文學必然存在,改變的是物質托舉形態、文學形式與反映內容。網絡傳播介質,在交互、共享、虛擬等特征之上,將視聽藝術與文字藝術融為一體,成為融媒介性質的“泛文學”。然而,文字型文學,依然是其中一個重要環節。盡管數智傳播的文字型文學,會受到“多重媒介”影響,例如學者黎楊全認為,網絡文學語言是一種“次生口語性語言”。然而,除去視聽化文學、電子游戲等“泛化型文學”,相當數量的文學形態,依然要借助文字表達,特別是專業文學創作。
語言文字這種間接性表達方式,無論寫在紙上,還是投射于電腦屏幕或手機移動端,都有著短視頻與AI智能不具備的人類肉身的間隔性審美、現實反思性與歷史深度。正如巴西媒介理論學者弗魯塞爾所說:“所有書寫都是正確的,它是一種排列并排序文字符號的姿態,而文字符號,間接或直接地是思想符號。因此,書寫是一種指向并排列思想的姿態,任何書寫的人都必須有所反思,而文字符號就是正確思維的引號。”
當下文字型文學的處境,愈發艱難。就文學產能效果而言,紙媒出版效能大大下降,既受到網絡移動閱讀沖擊,也受到短視頻等非文字型娛樂的沖擊,紙媒文學的“可見性”令人憂心。紙媒期刊訂閱萎縮,需要政府扶持與新媒介參與,才能勉強維持。2025年度,有網紅博主與多家期刊合作,既彰顯紙媒期刊突破媒介束縛的探索,也顯示數智媒介環境下,紙媒期刊的尷尬處境。紙媒出版也不斷遇冷。據北京開卷與中金易云數據,2025年僅上半年全國圖書零售市場碼洋就同比下降9.64%,文學類圖書跌幅尤為突出,其中童書板塊受沖擊最大。
AI技術的拓展,使得豆包、千問等人工智能工具的文字生產能力大大強化,在文學產能的成本比重中,“作者的重要性”不斷下降;就文學傳播形式而言,網絡文學平臺流行的“千字三分,五五分成”標準,是根據打賞與訂閱入賬,適合“超級長度”文本,新興免費閱讀更傾向流量與廣告收入。服務于短劇生產的“短網文”則可視為壓縮版“網文”,要不斷“高潮”,將完整故事壓縮為極致情緒反轉與挑動。媒介、市場不斷透支文學想象力和情緒價值,“文字”本身的重要性卻不斷降低,不僅脫離審美價值的負載,“心靈慣習”的培養,而且有著不斷壓縮與簡化的傾向,服務于運算和計算符碼的思維運作。
就文學版權而言,文學盜版紙書借助網絡平臺大幅增長。2022年,作家劉亮程起訴電商平臺的事件,側面反映了此類侵權的嚴重性。侵蝕出版社利潤空間的背后,是廣大作家特別是依賴紙質出版的專業作家回報率下降、原創動力缺失的問題。同樣,跨媒介領域中,版權侵占的侵權行為也非常多。很多“聽覺傳播”網絡媒介,未經作者和出版社授權,盜用圖書做“聽播”的例子非常多,特別是篇幅短小的“中短篇小說”,這種“盜取”更是觸目驚心。同時,網絡文學的復制衍生性,導致“文本盜獵”現象,不斷游走在法律邊緣地帶,腐蝕文學版權邊界。新媒介對文字型文學創作的侵權過程中,作者與出版社缺乏強大法務隊伍支撐,無法維護其漫長的維權時間成本。長此以往,作者回報愈低,原創成本與收益愈發不成比例,作者與作品地位不斷下降。
長時間段來看,文字型文學的保存與發展,首先要面對“紙媒衰落”的現實。媒介物質形態,從來都是文學轉型關鍵條件之一。在英國批評家瓦特看來,十九世紀開始,印刷工業文本物質生產能力與市場經濟流通率的提高,使得紙質書成本降低,文學生產與傳播變得便利,加之識字率增加,圖書館與廉價書店興起,學徒、女傭、手工藝人等大眾的文學閱讀成為可能。數智時代,網絡媒介傳播在成本、傳播力、信息量等方面,是“碾壓紙媒”的存在。新時代大眾文藝在文學生產和傳播中,更應考慮如何保存并傳承紙媒負載的優秀文化基因與審美范式,進而在新媒介環境中予以“融合創新”。
面對困境,很多作家與出版人感嘆作家能力的退化,大眾的膚淺,創作圈子化,抄襲與同質化流行等問題,甚至發出“文學已死”的預言。當然,這種狀況與當下文學原創力不足、優秀作品稀缺息息有關,但外部沖擊不容忽視。文學也試圖利用移動閱讀的微信、微博、小紅書、B站、抖音等新媒介傳播,但總體而言,收效并不大。其實造成這種困境的原因,除了創作者素質之外,不能忽略數智時代文字型文學發展的關鍵問題,即“流量可見性”與“算法治理”。
法國學者布迪厄認為,文學場域存在專業文學有限生產場與通俗文學大生產場的對峙,然而,在數智媒介環境下,不論是網絡文學還是嚴肅文學,同時受到短視頻、AI生成等新媒介技術的挑戰。要在多媒介環境中保存文字型文學,保存紙媒藝術,必須增強其在數智流通中的溢價能力。這就需要強化灰色地帶監控,維護文學收益權。同時,增強文學曝光率、推薦度與影響力。
具體而言,一方面打擊利用網絡的文學盜版行為。當“文學盜版”與“文學侵權”成本遠大于收益,文學原創性才能得到保護,作家積極性也能予以維護。另一方面加速“文字型文學”融入數智時代進程。這里既包含目前還依托紙媒的專業文學,也包含以通俗為主的“網絡文學”。增強文字型文學的“流量可見性”,比如,拓展網絡平臺的公益性內容,加大文字型文學宣傳推廣,使之參與到網絡閱讀與交互氛圍中。總之,只要切實找到問題癥結,就能實現文學在數智時代的有效轉型發展。
(作者:房偉,系蘇州大學文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