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財政部發布通知,從加快下達轉移支付預算、推進財政存量資金的統籌使用、加快資金撥付進度等方面,要求各地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加快支出進度。
財政部在《關于加強地方預算執行管理 加快支出進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表示,今年以來,各地區扎實推進財政預算管理和改革各項工作,預算執行管理不斷加強,資金使用效益不斷提高。
此前,財政部發布統計顯示,1-3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突破5萬億元,同比增長10.9%,為實施國家重大發展戰略、推進重點領域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提供了有力的資金保障。1-3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進度為24.3%,比去年同期加快0.7個百分點。
“但也有一些地區存在支出進度較慢、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力度不夠、暫付款規模較大等情況,不僅造成財政資金浪費、效益低下等問題,還影響到黨和國家重大政策的有效貫徹落實。”《通知》稱。
為此,《通知》提出一系列措施,進一步加強地方預算執行管理、加快支出進度,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在加快下達轉移支付預算方面,《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收到上級轉移支付后,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抓緊分解下達到本級有關部門或下級財政。據實結算等特殊項目的轉移支付,采用分期下達預算方式的,應當合理設定分批次下達數,最后一期的下達時間不得遲于預算執行當年的9月30日;采用先預付后結算方式的,應當按照預計數全部下達,預算年度終了時應當及時辦理結算。要切實加強預算執行跟蹤分析,對執行進度較慢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采取收回資金、調整用途等方式,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亟需資金支持的領域。
《通知》要求,抓緊細化落實年初未分配到部門和下級財政的預算。對于年初沒有落實到具體單位的本級代編預算、執行中上級下達的轉移支付等財政資金,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情況,抓緊落實到具體單位。本級代編預算要在當年6月30日前下達;逾期未下達的,收回統籌使用。
《通知》強調,推進財政存量資金的統籌使用。對結余資金和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一律收回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對不足兩年的結轉資金,要加快預算執行,也可按規定用于其他急需領域,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應按規定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急需資金支持的領域。加大財政存量資金與預算安排掛鉤的力度,對上年末財政存量資金規模較大的地區或部門,相應壓縮下年財政預算安排規模。
《通知》還要求,加快資金撥付進度。督促各部門、各單位根據工作和事業發展計劃,認真做好項目預算執行的各項前期準備,根據年度預算安排和項目實施進度等認真編制分月用款計劃,及時提出支付申請。各級財政部門要及時審核、撥付資金,確保“保工資、保運轉、保基本民生”各項資金按時撥付到位,尤其是扶貧、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涉及重點民生領域的資金,要盡快撥付到位。
此外,《通知》還就加強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與庫款管理的統籌協調、加強財政暫付款項管理、全面做好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經費保障和資金撥付工作、加強預算執行分析和考核等,提出了具體要求。(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曾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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