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韓東良 通訊員曹曉煜徐州報道 針對部分企業“布局在散、形式在亂、根本在污”的問題,江蘇省徐州市近日開展集中整治“散亂污”企業專項行動。
治污是此次集中整治最關鍵、最核心的問題,針對問題企業,不搞“一刀切”。
此次“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范圍包括化工、石灰窯、磚瓦窯等小型制造加工企業。對排查出的“散亂污”企業實施分類治理,依法關閉取締或停產整治。
其中,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當地產業布局規劃的;土地、環保等手續不全的,污染嚴重且不能完善手續的;違法違規生產經營,污染排放嚴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整治類企業逾期未完成整治規范任務企業進行關閉取締。對雖有行政許可手續,但超范圍違規生產經營的;污染防治設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環境污染嚴重的企業實行停產整治。
“此次專項整治得到了各級各部門的高度重視,行動迅速,強力推進,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部分地區和部門工作不細致、工作效率不高、宣傳引導不到位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專項行動平穩有序開展。”徐州市環保局大氣環境管理處處長張芒表示,有關部門在整治過程中要依法辦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據可查,不能圖省事、“一刀切”。
具體來說,對于污染嚴重且整改無望的企業要堅決予以關閉取締;對于可通過整改達標的企業,要給予一定的期限進行整改;對于不符合規劃的“散亂”企業,各地要因地制宜建設集中區或標準廠房,并給予一定的扶持政策,引導企業集中集聚發展。
根據計劃,5月底前所有列入關閉取締類的企業要100%關閉,所有列入污染整治類的企業要100%整治到位,逾期不能完成污染整治的要關閉取締。
(責任編輯:楊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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