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加強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大力推動綠色發展。湖泊、河流等水體的污染治理是“三大攻堅戰”的重要內容,通過河湖長制的推行、污染源的治理以及截污、清淤、圍網拆除等措施的實施,目前已初見成效:大中型湖泊污染趨勢得到遏制,中小型湖泊和河流的水質穩中有升。
現有的執行標準著重于水質監測,但水質只是自然水體評價的一個重要方面,僅靠水質來評價湖泊、河流的生態環境是不夠的。建議進一步制定內陸水體的生態評價指標體系,基于多種技術手段,凝練出易監測、可考核的核心指標。大力發展和推廣水生態修復技術,不僅要讓水體生態可評價,還要讓生態修復可實現。
(光明日報記者周夢爽采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