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將于明年3月15日起實施。修改后,消法在網購等新型消費方式、個人信息保護、格式條款、欺詐賠償等方面都有新規定:比如,網購7日內可以“反悔”、單方格式條款無效、耐用消費品由經營者舉證、加大消費欺詐賠償等。新《消法》對消費者維權帶來哪些便利?消費者對落實新《消法》有哪些期盼?幾位普通消費者對我們袒露了心聲。
——編 者
一 問
網購退貨真方便了嗎?
新《消法》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為防止權利濫用,有關條款也列明不宜退貨的情形。如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網上商品很全,小到幾元錢的手工藝品,大到幾千元的白家電,足不出戶就能送貨到家。”自2007年加入網購大軍以來,在北京一家媒體工作的趙慧已經在網上花費了數萬元,網購給她帶來的實惠便利可真不少。
但由于網購時不能“眼見為實”,買回來的東西常常貨不對版,退貨更成了麻煩事。趙慧回憶起自己的網購退貨經歷,可謂是“一波三折,麻煩不斷”。
前不久,她在網上看中一條裙子,拿到手之后傻眼了。“圖片上模特穿著很修身,我就選了同樣的號碼,買回來之后穿了像孕婦裝一樣!壁w慧申請退貨,卻被店家以“由于代購的特殊性沒有辦法退換貨”的理由拒絕,只能吃啞巴虧。
此次新《消法》明確了網絡等非現場購物7天無理由退貨,趙慧在高興之余心里也犯起了嘀咕:以后網購退貨真的會方便嗎?
趙慧注意到,新《消法》雖然賦予了消費者網購7天無理由退貨的權利,但也列明了不宜退貨的情形!案鶕唐沸再|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該怎么界定呢?”趙慧很疑惑,目前,做代購生意的網店不少,有些網店還能代購海外品牌,但這些代購商品大多數標明不退不換,是否屬于根據商品性質不宜退貨的商品呢?
另外,7天無理由退貨的前提條件是“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趙慧對此表示不解:“衣服和一般商品可以看出商品好壞,是否與預期有差異,像食品和藥品等商品,必須要開封品嘗后才能辨別優劣,怎么保證商品完好呢?還適用于7天無理由退貨嗎?”
“對于符合7天無理由退貨條件的商品,如果新《消法》實施后,向網店申請退貨,賣家不同意怎么辦?”對于網上購物7天無理由退貨能否執行,趙慧打上了問號。
專家回應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立新: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在實踐中主要由商家和消費者約定,發生爭議時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定。如果消費者事先沒有放棄7天無理由退貨的權利,代購國內常見商品適用于7天無理由退貨,而海外代購類似于“消費者定作的”商品,不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在實體交易中,食品和藥品售出后一般不能無理由退換,從商品性質來說,食品、藥品不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定,如果開封后確實有質量問題,適用于“三包”規定,可以申請退換;如果消費者主張7天無理由退貨,且符合相關條件,經營者又不同意的,消費者可向第三方交易平臺提出申訴,或者可以向消費者協會、工商部門等投訴,如果調解不能解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責任編輯:蘇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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