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對中小微企業停征特種設備檢驗費的實施方案
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我局研究制定了《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對中小微企業停征特種設備檢驗費的實施方案》,現予公布。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7日
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對中小微企業停征特種設備檢驗費的實施方案
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切實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自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實行停征特種設備檢驗費政策。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停征收費性質范圍
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性質的特種設備檢驗費,包括監督檢驗費和定期檢驗費。
二、停征企業范圍
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中的規定,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中的中小微型企業。繳費主體的界定如下:
1.定期檢驗的繳費主體是使用單位(電梯可以是使用管理單位)。
2.監督檢驗的繳費主體是報檢單位(可以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使用單位,不作硬性規定)。
符合上述繳費主體的在京注冊的中小微企業可停繳。
三、設定依據
1.《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2.《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及相關特種設備法規。
四、辦理方式
1.網上辦理。將辦理材料發電子版(掃描或照片均可)到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受理郵箱(見表2),由檢驗機構審核通過后,即可停征。
2.現場辦理。辦理人攜辦理材料到檢驗機構辦事大廳辦理,檢驗機構現場審核通過后,即可停征。
注:(1)疫情期間請盡量采用網上辦理模式。
(2)可以在報檢或領取報告時同時辦理。
五、辦理材料
表1 辦理材料清單
六、辦理部門
辦理部門為北京市市、區兩級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地址、郵箱和電話見表2。
表2 北京市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場所)
七、辦理時間
工作日的工作時間即時辦理。
八、辦理流程
九、申請企業注意事項
1.申請企業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申請企業提供的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均需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3.2020年疫情期間通過電子郵箱申請,法律效力與現場申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