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穩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積極發揮中小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業在抗擊疫情中渡過難關,促進社會穩定發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財稅支持
。ㄒ唬┵Y金支持。落實自治區財政扶持政策,整合統籌全市各類財政專項資金,重點用于疫情防控重點企業及作出重大貢獻企業補助和貼息、受疫情影響重點企業貸款貼息、中小微企業穩崗援企補助等抗擊疫情、恢復生產相關的支出。(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ǘp免稅費。2020年1月1日起,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新增產能購置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全額退還期間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因疫情原因,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企業,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當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經核準的,不加收滯納金。(牽頭單位:市稅務局)
二、加強金融支持
(三)穩定信貸供給。各銀行機構加大對企業的支持,開辟快速審批通道,提供優質高效綜合金融服務,確保2020年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為相關企業做好續貸服務,努力做到應續盡續、能續快續。鼓勵各銀行機構啟動線上續貸機制。鼓勵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牽頭單位:北海銀保監分局,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北海市中心支行、市金融辦)
。ㄋ模┘哟髮κ芤咔橛绊憘人和企業的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力度。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北海市中心支行、市財政局)
。ㄎ澹┲С种行∥⑵髽I融資。鼓勵各銀行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各銀行機構向關系國計民生的重點領域和受疫情影響造成資金困難的中小微企業新發放的貸款利率下降10%以上,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于2019年普惠小微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積極為企業提供應急轉貸資金服務,降低應急轉貸資金費率。對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擔保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因2020年2月至7月底發生的擔保業務而產生的信用擔保代償損失,市財政按實際擔保代償損失30%給予補償;擔保費用給予全額補貼(牽頭單位:市金融辦,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人民銀行北海市中心支行、北海銀保監分局)
三、促進穩崗就業
。⿲嵤┰蠓崗政策。對我市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其中,對中小微參保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的20%],返還上年度企業及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參保企業,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實施失業保險應急返還,返還上年度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月平均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2020年列入國家和自治區化解過剩產能任務名單的參保企業符合一般企業穩崗返還條件的,穩崗返還標準提高至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5%,如其存在欠費,補繳上年度失業保險欠費后申請且符合條件的,穩崗返還比例為其上年度應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ㄆ撸┚徖U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經批準后,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延長至2020年6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且職工可正常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緩繳期滿后,企業在3個月內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
。ò耍┘訌娪霉けU。實施靈活用工政策,積極支持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在疫情期間,對各類具有資質的職業中介機構為企業免費推薦介紹各類勞動者就業的,符合我市就業補助政策的,按原政策執行。各縣區、產業園區可根據實際需要出臺職業介紹補貼等補助政策,所需資金由各縣區、產業園區承擔。(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責任單位:一縣三區政府、各產業園區管委會)
四、強化企業服務
。ň牛┯行蛲苿又行∑髽I復產達產。建立中小企業應對疫情復工復產幫扶機制,確保每個規上企業派駐有專門的幫扶隊伍入駐,做好企業疫情防控指導,協助中小企業解決防控物資保障、原材料供應等突出困難。建立疫情期間保障企業生產生活物資運輸暢通機制,在指定時間內迅速組織運力,科學安排運輸路線,確保中小企業及時完成生產物資運輸任務,在疫情防控達標前提下復產滿產。(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ㄊ┰O立審批綠色通道。對于涉及生產經營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物品的行政審批,開辟綠色通道,派專人一對一協助企業辦理各項行政審批事項。必要時,采取“告知承諾”等受理審批方式進行特事特辦。對擬申報消毒產品的生產企業,審批部門應主動提前指導企業完成生產場地的現場審核,提出審查和指導性意見,確保生產企業生產硬件滿足許可條件。對已取得相關產品檢驗合格報告的生產企業,暫不能提供生產環境和生產用水檢測報告的,采取告知承諾制,遵循“誰申請、誰承諾、誰兌現、誰負責”的原則,當場作出決定并發放有關證照和批文,生產企業須在30日內補正符合要求的材料。(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
本通知的適用范圍為本市中小企業,執行期暫定至2020年6月30日;本通知執行期間,國家、自治區出臺更優惠支持政策的,北海市遵照執行。本通知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