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縣)醫療保障局,市醫保中心、市新農合管理中心: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政府的決策部署,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優化醫療保障經辦服務推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國醫保電﹝2020﹞7號)和《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醫療保障經辦工作的通知》(黔醫保發﹝2020﹞11號),切實做好全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醫療保障經辦工作,最大程度減少人員接觸,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風險,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現將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醫療保障經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醫保經辦服務工作
各區(市、縣)醫療保障部門及市、縣兩級醫保經辦機構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本著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態度,把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工作。細化經辦舉措,明確辦事流程,減少工作環節,創新服務方式,推行“不見面辦”“及時辦”“便民辦”“延期辦”“放心辦”。具體做好費用預撥,優化結算方式,強化基金保障,嚴格經辦場所消毒及人員防護,提高疫情救治保障政策執行效率,保證參保群眾及時享受各項醫療保障待遇,保障經辦服務工作平衡有序開展。
二、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醫藥費用的預撥和清算
定點救治醫療機構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含疑似患者)在其門(急)診及住院產生的費用,要采取“先記賬,后清算”的方式,并做好患者的參保信息和身份信息登記工作,待疫情傳播可控后,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和省醫療保障局統一部署進行清算。醫保經辦機構根據定點救治醫療機構的費用支出情況,適時增補撥付預付基金,切實減輕定點救治醫療機構墊資壓力,確保定點救治醫療機構全力救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含疑似患者)。
三、做好醫保征繳業務經辦
醫保經辦機構要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堅持以便民利民惠民為出發點,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數申報、人員增減等業務統一實行網上經辦(對還未實現網上經辦的參保單位或靈活就業人員,各醫保經辦機構要簡化經辦流程,確保及時參保),需提交的紙質資料可以采取掃描后通過電子郵件或快遞送達等方式報送,或待疫情傳播可控后,由各參保單位補交至各醫保經辦機構存檔;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征繳期暫定延長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1月已經正常繳費的單位職工參保人員和正常繳費并享受待遇的靈活就業人員,從2月1日起,因疫情因素不能按時繳納醫保費的,可正常享受醫保待遇。如發生的醫療費用沒有刷卡結算的,待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補繳參保費用,再攜帶相關資料到醫保經機構進行手工報銷。各區(市、縣)醫保行政部門要密切協同本級稅務部門、人社部門,立足實際,簡化程序,確保群眾及時參保繳費,即時享受醫療保障待遇。
四、做好醫保待遇業務經辦
本市參保人員的相關醫保待遇實行刷卡直接結算,如參保人員因特殊情況(異地就診)不能在醫院直接結算的,可待疫情傳播可控后,再持相關資料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疫情傳播期間參保患者發生的醫藥費用零星報銷和生育津貼申報業務不受原有經辦流程辦理時限的限制,可在疫情可控或消滅后申報。
五、做好財務業務經辦
由市醫保中心負責的定點醫藥機構的醫保費用采用醫保系統平臺申報、結算及費用撥付;不能網撥的定點服務機構,可自行在醫保智能監控系統中打印撥付單據,后到市社保中心財務部完成撥款。新農合管理中心要進一步優化定點醫療機構費用撥付流程,確保定點醫藥機構不因墊資原因導致運轉困難。其它有關財務業務(包括換發票等)待疫情傳播可控后再辦理,要求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提供的相關紙質資料可先行通過傳真、郵箱等方式接收電子資料,待疫情傳播可控后補交至醫保經辦機構存檔。
六、做好門診慢性疾。ㄌ厥饧膊。╅L處方管理疫情傳播期間,為減少參保人員聚集,門診慢性疾。ㄌ厥饧膊。┗颊唛_藥量可根據病情需要適當增加,但原則上一次性開藥不超過三個月用量。
各區(市、縣)醫療保障部門及醫保經辦機構要高度重視,將做好醫保經辦工作作為全市醫保系統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實際行動和具體舉措,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障工作。各級醫療保障部門在醫療保障經辦工作中如遇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貴陽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2月3日
(責任編輯:王惠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