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全力保障防疫物資生產供應安全服務措施》的通知
湘應急函﹝2020﹞31號
各市州應急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和應急部關于全力保障防疫物資生產供應的部署安排,省應急管理廳制定了《全力保障防疫物資生產供應安全服務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執行過程中發現問題的,請及時向省應急廳報告。
湖南省應急管理廳
2020年2月7日
湖南省應急管理廳全力保障防疫物資生產供應安全服務措施
一、開辟安全生產許可特別通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對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授權疫情防控領導機構要求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組織生產、擴產防疫物資的省重點聯系企業,其由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授權疫情防控領導機構下達的命令、決定視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其中企業確因原料采購、產品銷售需要提供合法證照的,由所在地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核實后直接辦理不帶儲存經營類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特殊情況需辦理臨時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由應急管理部門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核查,認為基本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直接辦理臨時安全生產許可證(格式附后),許可范圍和期限按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授權疫情防控領導機構下達的命令、決定執行。
二、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模式”。對省重點聯系企業,應急管理部門依照職責委派專人負責指導企業科學、安全滿負荷生產。其中縣級應急管理部門要成立本部門領導牽頭的專門班子、建立“一企一專班”,市級應急管理部門要明確責任人對接、調度和指導,省應急廳分組開展督促和指導。
三、加強安全生產指導服務。應急管理部門要指導幫助防疫物資生產供應企業按照“一企一案”制定疫情防控期間安全生產方案,加強全過程安全管理。生產經營時企業領導干部要雙帶班(兩名以上領導干部同時帶班),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源長”必須到生產儲存場所現場監控,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生產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必須齊全有效;企業原則上不得實施計劃檢維修。特殊情況下為保障安全生產必須檢維修的,特殊作業須升級管理(其中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須由雙帶班領導現場確認)并報告當地縣級應急管理部門;供應商、承包商納入本企業員工一體化管理;定期進行自查自糾,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立即處理,堅決杜絕危險化學品事故。
以上措施自印發之日行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