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導報 中國發展網 記者郭東波、倪文忠報道 7日,長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長春市應對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政策措施》,旨在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決策部署,支持受影響的中小企業共渡難關。
《政策措施》包括加大金融支持、穩定職工隊伍、減輕企業負擔、完善政策執行四個方面共計22條。執行期暫定為自政策發布之日起3個月。
在加大金融支持的政策措施中明確:確保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下降,確保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降低,發揮各政策性金融機構“國家隊”作用,支持防疫物資企業復產擴產,充分發揮保險風險保障作用,鼓勵地方金融機構和類金融機構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差異化的金融優惠服務。
關于穩定職工隊伍的政策措施包括:實施援企穩崗政策,按國家規定標準和條件,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因疫情無法開工或業務量大幅下降,但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12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用人單位逾期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經辦機構應及時受理。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參保單位及人員個人權益記錄。
減輕企業負擔的政策措施中指出:推動實施“不見面”審批,減免中小企業稅費,延期繳納稅款,優化退稅服務,引導雙創基地減免小微企業租金,延緩繳納水氣費用,暫緩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加快政策兌現速度,加強貿易支持,實施培訓費補貼政策。
建立企業應對疫情復工復產幫扶機制,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賬款長效機制,建立行業專項政策支持機制是關于完善政策執行政策措施的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