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常州經濟開發區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要求,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更好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延遲企業復工的通知》(蘇政傳發﹝2020﹞20號)和《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加強企業復工疫情防控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2020〕8號)最新要求,各類企業不得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農貿市場、食品生產和物流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2.除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外,春節期間未停產企業,經所在地轄市、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防控應急指揮部)審核同意,可維持現狀繼續生產,但不得新招錄用員工,同時必須嚴格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3.對因特殊原因確需在2月9日24時前提前復工的企業,須經所在地轄市、區防控應急指揮部審核同意后方可復工,復工企業原則上使用在常員工,不從外地輸入。同時必須嚴格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4.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2月9日24時前一律不得組織人員來常。最大程度動員離常人員不得提前返常。一律不得舉辦線下招聘、人才培訓或其他人員密集的人力資源服務活動。鼓勵復工前開展線上招聘和其它線上人力資源服務。
5. 各地要加強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監管,積極配合做好企業復工情況檢查。
6.暢通維權投訴渠道。企業職工可以利用12345熱線投訴企業違規復工,涉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違規情況可直接撥打12333熱線投訴舉報。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2月1日
(責任編輯:殷俊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