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期間全省就業和人才服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和省人社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相關工作要求,現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全省就業和人才服務戰線業務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一)各級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要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省人社廳的具體安排上來,全面動員,全面部署,全面加強工作,堅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第一位,堅定信心、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在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同時,做好日常就業和人才服務工作。
(二)各級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疫情應急處理機制和應急預案,細化就業創業服務、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人才人事服務、窗口服務的疫情防控安全措施和應急報告流程,切實做到有疫情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于系統內部人員發生的重大疫情事件,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部門報告。
二、創新服務形式,推行“不見面”服務
(三)疫情期間,暫停舉辦現場招聘活動和跨地區勞務協作活動,將線下活動轉向線上,各級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常態化開展線上招聘,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線上培訓,集中開展互聯網招聘或遠程培訓,大力推廣遠程面試,創新開展網上“春風行動”招聘月活動,著力打造“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的線上服務活動。
(四)按照“非必須,勿窗口”的原則,倡導不急事項延后辦、緊急事項網上辦、掌上辦、電話辦,建議現場辦的事項延遲至疫情解除之后。推行“不見面”服務,創新推動經辦服務模式升級,將網上辦事作為主要服務模式,實現失業保險經辦、畢業就業派遣、高層次人才服務、流動黨員服務、流動人員檔案管理等業務工作“一網”辦理。明確“一網”經辦流程,及時發布線上辦理業務目錄,必須上報的紙質材料提倡通過郵寄報送、辦結郵寄反饋,優化和暢通系統運維工作,確保網上服務的安全、穩定、高效。
三、延期業務申報,建立特事特辦業務通道
(五)因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逾期辦理職工失業保險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經辦機構應及時受理;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繳費的,允許疫情結束后補辦。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手續應在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完成。
(六)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疫情防控期間,結合實際研究特事、急事辦理綠色通道,實行優先處理、精減證明、后補材料,。同時,確保工作期間服務辦公電話有人接聽,網報材料及時有人受理,微信短信有人答復,方便群眾問詢辦事。
四、強化防控措施,確保經辦大廳衛生安全
(七)加強經辦大廳和公共區域的防控安全措施,加強對經辦大廳消毒、清潔、通風、換氣,按時對經辦大廳柜臺、自助服務機具等設施設備實施嚴格消毒。
(八)窗口工作人員應配戴口罩和手套,到經辦大廳辦事的群眾應配戴口罩并自覺接受體溫檢測,勸離未帶口罩群眾,對群眾做好解釋工作,避免交叉感染。大廳應配備疑似病例留觀場所,發現疑似病例就地隔離留觀,并及時聯系衛生防疫部門處理,保護辦事群眾和窗口工作人員的健康和安全。
五、加強宣傳引導,推廣新型服務措施
(九)各級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聯防聯控,在經辦大廳明顯位置張貼疫情防控科普海報、標語等。通過公共媒體報道、致參保群眾的一封信、門戶網站、手機APP、短信、微信公眾號、12333咨詢電話等多種渠道,加強疫情防控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推廣告知“不見面”服務流程,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指導,及時答疑解惑,回應群眾關切。
(責任編輯:施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