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項決策部署,區委、區政府始終把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頭等大事和最重要工作。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的同時,統籌抓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全力支持企業抗擊疫情,切實減輕企業負擔,2月8日,虹口發布《虹口區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明確了16項舉措。
為了進一步強化“實施辦法”的落實力度,現將16項舉措的責任單位及聯絡方式公布。
1、加大對防疫重點企業支持力度
責任部門:區稅務局、區商務委、區金融工作局
2、對相關企業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
責任部門:區稅務局、區財政局
3、多途徑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責任部門:區金融工作局、區商務委
4、給予企業融資擔保支持和貼息貼費補助
責任部門:區財政局、區商務委、區科委、區金融工作局
5、幫助企業穩定現金流
責任部門:區金融工作局
6、依法依規延期申報納稅
責任部門:區稅務局
7、免除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
責任部門:區稅務局
8、給予企業房屋租金減免
責任部門:區國資委、區商務委、區科委、區稅務局、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區投促辦、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9、降低企業各類成本
責任部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投促辦、區文化旅游局
10、暫時退還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和補貼文化事業建設費
責任部門:區文化旅游局、區財政局
11、做好企業復工復產保障工作
責任部門:區商務委、區投促辦、區衛生健康委
12、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力度
責任部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3、鼓勵企業創新轉型
責任部門:區科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投促辦
14、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
責任部門: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
15、優化提升政務服務
責任部門:區行政服務中心
16、加大法律咨詢服務力度
責任部門:區司法
本辦法執行期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結束后再順延3個月(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責任編輯:劉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