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發放重點缺工企業
用工輸送補貼的通知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穩就業決策部署,切實做好重點缺工企業用工保障服務,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現就重點企業用工輸送補貼發放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
。ㄒ唬┫虮臼兄攸c缺工企業輸送用工的本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對口支援勞務協作工作站;
(二)向本市重點缺工企業輸送畢業學生或實習生的職業院校。
二、補貼標準
。ㄒ唬⿲Ρ臼腥肆Y源服務機構一次性輸送用工30人以上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輸送人員在用人單位穩定工作滿3個月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標準,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用工輸送補貼;在此基礎上,輸送人員在用人單位穩定工作每增加1個月,再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用工輸送補貼。每輸送1人累計補貼最高600元。
。ǘ⿲β殬I院校一次性輸送畢業生或實習生30人以上,輸送人員在用人單位穩定工作(實習)滿3個月的,按照每人40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院校用工輸送補貼;在此基礎上,輸送人員在用人單位穩定工作(實習)每增加1個月,再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院校用工輸送補貼。每輸送1人累計補貼最高1000元。
。ㄈ┹斔屯幻麆趧诱撸▽W生)每年度只可享受一次用工輸送補貼。輸送勞動者(不含實習生)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在崗不足3個月的不享受補貼。
。ㄋ模┲攸c企業用工輸送補貼所需資金由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三、經辦流程
。ㄒ唬┲攸c缺工企業備案登記。符合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上年末在崗職工人數500人以上(包括勞務派遣用工);能夠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關系、社會保險、工資分配等政策規定;當季缺工人數占全部職工10%以上或缺工100人以上;近三個月內不裁員或裁員率低于我市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的本市缺工企業,可向坐落地區人社部門提出缺工備案申請,并提供企業招工簡章。
(二)審核發布重點用工信息。各區人社部門要及時審核企業提交的缺工備案登記申請材料并核實具體情況,符合條件的確定為重點缺工企業,納入用工輸送補貼范圍,并在市人社部門指定網站和本區人社部門網站公開發布企業缺工情況和招工簡章。
。ㄈ┹斔腿藛T信息登記。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職業院校向重點缺工企業輸送人員上崗后,應及時向用人企業注冊地區人社部門進行輸送人員信息登記,提供輸送人員名冊、勞務合作協議書等資料。
。ㄋ模┯霉ぽ斔脱a貼申請和撥付。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職業院校向重點缺工企業輸送人員上崗滿3個月后,可向用工企業注冊地區人社部門申請用工輸送補貼,提交補貼申請表、申請名冊、輸送人員工資發放憑證等資料。區人社部門審核無誤的,于次月將補貼資金撥付至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或職業院校賬戶。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城鄉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等特殊重點企業,經市人社部門同意,可不受用工規模、缺工數量、一次性輸送人數等條件限制,申請重點缺工企業備案登記。本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職業院校向其輸送人員工作(實習)滿一個月的,即可申請用工輸送補貼。符合條件的,區人社部門可按月予以撥付。
四、其他事項
。ㄒ唬└鲄^人社部門負責重點缺工企業用工輸送補貼具體經辦工作,要細化經辦要求,規范操作流程,加強監督監管,提升經辦服務效率。要全面落實用工輸送補貼和其他服務企業用工的政策舉措,切實保障企業用工需求。
。ǘ└飨嚓P企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職業院校等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如實申請補貼資金,不得弄虛作假、虛報冒領。對以欺詐冒領、偽造材料或者其他違法手段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的,區人社部門負責追回補貼資金,并取消其享受各類就業補貼的資格;對于騙取補貼資金金額較大、情節嚴重的,依法移送相關部門嚴肅處理。
。ㄈ┲付ū狈饺瞬攀袌鏊鶎僦刑烊肆Y源開發服務中心作為市人社部門負責重點缺工企業用工輸送補貼市級經辦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工作組織推動、數據收集匯總、缺工信息發布和事中事后監管等工作。采取數據核查與實地抽查相結合等方式,對各區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并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抽查,必要時可聘請第三方機構開展檢查。
。ㄋ模┍就ㄖ园l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妒腥肆ι绫>质胸斦质薪涛P于印發〈關于加強企業用工服務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2〕29號)》、《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關于加強企業用工服務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2〕64號)、《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加強企業用工服務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2〕80號)均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廢止。
附件:1.重點缺工企業備案申請表
2.重點缺工企業用工輸送信息登記/補貼申請表
3.重點缺工企業用工輸送人員名冊/申請補貼明
市人社局 市財政局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