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財政局文件
津財社〔2020〕10號
天津市財政局關于轉發《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區財政局:
現將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財辦〔2020〕7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情況,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高度重視,切實做好資金保障
各區財政部門要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對黨忠誠、對人民負責的高度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疫情防控資金保障。對于由各部門、各醫療機構先行墊付的疫情防控資金,符合政府投入責任的,要及時予以補助。
二、急事特辦,加快資金調度撥付
各區財政部門在保障疫情防控資金撥付的同時,不能減少“三保”經費的保障力度,如遇庫款余額不足,應及時向市財政申請調度資金。積極協調本區人民銀行和支付業務相關商業銀行,設立資金支付綠色通道,并及時向全區預算單位傳達,做到工作要求知曉率全覆蓋、無遺漏。遇法定節假日,要提前與預算單位進行溝通,了解資金需求,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障資金撥付渠道暢通無阻。
三、加強分析,統計監督雙向發力
各區財政部門應按照要求做好數據統計報送工作,并加強數據分析。發現的數據疑點要第一時間跟進了解,必要時以此為突破口,開展監督檢查,不斷健全資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監管。
四、鼓勵創新,及時總結經驗做法
各區財政部門可結合本區實際,出臺其他相關保障政策,并抄送市財政局及相關市級主管部門。對于經費調度、物資保障中好的經驗要及時報告,以便在全市范圍內總結推廣。
附件: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2日
(此件主動公開)
(責任編輯:楊奇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