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根據《衢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令》(第14號)精神,進一步發揮國資國企擔當,加大企業扶持力度,全力支持企業共度難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企業。
二、支持措施
(一)減輕企業負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承租國有資產類房屋用于生產經營的中小企業和個人,免收3個月房租。
(二)扶持“雙創”載體。政府舉辦的科技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對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及團隊減免3個月的房租。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企業及團隊減免租金的其他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
三、辦理程序
(一)傳達通知。各國有企業、園區管理單位對各自涉及的企業進行網絡、電話聯系,及時將《衢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令》(第14號)的精神傳達到各承租的入駐企業。
(二)調查確定。各國有企業、園區管理單位組織專人第一時間調查掌握企業存在的實際困難,并梳理確定擬扶持企業的名單、租金減免的方式以及所涉金額等。
(三)辦理到位。各國有企業、園區管理單位從“有利企業、方便操作”的角度,按照“已繳則退、未繳則免、續租可延”的原則,通過直接退還租金、免收租金、延長使用期限的支持方式,主動及時為承租企業辦理上述事宜。
本通知自2020年2月4日起施行,執行至2020年4月30日。如中央、省、縣(市、區)出臺相關支持政策與我市現有其他政策不一致的,按照不重復享受、就高原則執行。
(聯系人:徐永興;聯系方式:3810291,15268055
衢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0年2月4日
(責任編輯:劉朋)